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8年度訴字第508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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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8年訴字第508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1月21日
裁判案由:農地重劃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8年度訴字第508號原告臺灣省雲林農田水利會代表人甲○○訴訟代理人丙○○
林雅儒 律師被告雲林縣政府代表人乙○○縣長訴訟代理人戊○○
丁○○上列當事人間農地重劃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再開言詞辯論並再開準備程序。
中華民國99年1月21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審判長法官江幸垠
法官吳永宋法官簡慧娟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1月21日
書記官涂瓔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