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豐簡附民字第13號
原 告 鐘琬馨
被 告 丁文勛 戶高雄市○○區○○路○○○巷○○○○號8樓
上列被告因案件(109年度豐簡字第478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
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
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
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3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豐原簡易庭
審判長法 官 黃渙文
法 官 巫淑芳
法 官 林新竑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3 日
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