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83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9月21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訴字第832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指定辯護人戴慕蘭律師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9月21日
刑事第十八庭審判長法官黃宗揚
法官高瑞聰法官鄭子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9月21日
書記官王立山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83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9月21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訴字第832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指定辯護人戴慕蘭律師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9月21日
刑事第十八庭審判長法官黃宗揚
法官高瑞聰法官鄭子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9月21日
書記官王立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