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除字第88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7月02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0年度除字第886號聲請人 陳心儂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35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6月1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
主文。中華民國110年7月2日
民事第八庭法官吳若萍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110年7月2日
書記官賴竺君附表:110年度除字第88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1國賓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83ND000000-0110002國賓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83ND000000-0110003國賓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83ND000000-0110004國賓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83ND000000-0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