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司票字第395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8月07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票字第3956號聲請人 陳耀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許智雄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請具狀確認本件聲請是否請求利息,如欲請求,並請提出利息起算日為何。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2年8月7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素妃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司票字第395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8月07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票字第3956號聲請人 陳耀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許智雄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請具狀確認本件聲請是否請求利息,如欲請求,並請提出利息起算日為何。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2年8月7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素妃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