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28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4年訴字第28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6月30日

裁判案由:貪污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訴字第284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周志隆選任辯護人沙洪律師被告吳政勳選任辯護人 余西鈞 律師被告 蕭振益 選任辯護人 陳志峯 律師被告 武俊麟 選任辯護人 林書羽 律師
邊國鈞 律師上列被告因貪污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3年度偵字第18
889號、102年度他字第5136號、102年度發查字第870號、10
4年度偵字第4568號、104年度偵字第8930號),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6月30日
刑事第十六庭審判長法官游紅桃
法官賴鵬年法官林蕙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王小萍中華民國10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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