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311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1月29日
裁判案由: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三一一二號
原告己○○被告汎美大樓管理委員會兼法定代理人丙○○被告戊○○
乙○○丁○○癸○○○ 蔡君達 甲○○○壬○○辛○○庚○○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日上午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四庭~B法官林洲富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二十九日~B法院書記官郭佳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