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0年度聲字第1201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0年聲字第120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8月24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聲字第一二О一號
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右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甲○○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理由甲○○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台灣彰化地方法院、台灣南投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四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官陳筱珮法官古金男
法官康應龍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黃薰慧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七日
I~ivt32x8l2g2q2;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罪│宣│犯罪日期│偵查│最後事實審│確定判決││││告├────┼─┬─────┼─┬───┬────┼─┬───┬────┤備註│││刑│年月日│機│年字號│法│案號│判決日期│法│案號│確定日期│││名│││關││院│年字號│年月日│院│年字號│年月日││├──┼──┼────┼─┼─────┼─┼───┼────┼─┼───┼────┼────┤│妨│有三││南││南││││││││害│期月│5│投│少4│投│易9│33│同│上│3│││自│徒││地│連4│地│8│││││││由│刑││檢│偵│院│3│││││││││││││││││││├──┼──┼────┼─┼─────┼─┼───┼────┼─┼───┼────┼────┤│毒│有六│53│南│毒6│彰│彰4│55││││││品施│期月│至│投│偵1│化│簡3││同│上│8│││危用│徒││地││地││││││││害二│刑││檢│毒14│院││││││││防毒││││偵274│││││││││制品││││338│││││││││條│││││││││││││例││││││││││││├──┼──┼────┼─┼─────┼─┼───┼────┼─┼───┼────┼────┤│竊│有八││南│偵2│彰│││││││││期月│至│投│6│化│易7│7│同│上│76│執己0│││徒││地│8│地│6│││││9││盜│刑││檢│0│院│7│││││4││││││1│││││││2│├──┼──┼────┼─┼─────┼─┼───┼────┼─┼───┼────┼────┤│毒│有十│上旬│南│毒480│台│上7│7││││││品施│期月│至│投│偵850│中│訴6││同│上│17│││危用│徒││地│81│高│8│││││││害一│刑││檢│5│分│1│││││││防毒│││││院││││││││制品│││││││││││││條│││││││││││││例││││││││││││└──┴──┴────┴─┴─────┴─┴───┴────┴─┴───┴────┴────┘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