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0年度抗字第2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0年抗字第2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9月08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抗字第26號抗告人 陳志昌
吳秀琴 相對人 李吳喜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0年5月28日本院110年度司票字第186號裁定不服,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抗告駁回。
抗告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抗告人負擔。
理由
一、相對人聲請意旨略以:伊執有抗告人簽發如附表㈠、㈡所示之本票38紙(下稱系爭38紙本票),未載到期日,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然於到期後提示均未獲付款,為此提出系爭38紙本票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等語,經本院審核後,認附表㈠之36張本票與票據法第123條之規定相符,而裁定准許,至附表㈡之2張本票因屬無效票據故駁回相對人之聲請。
二、抗告意旨略以:系爭38紙本票均非抗告人所簽發,自形式上觀之,系爭38紙本票上之簽名為多種樣式,顯認非抗告人所親筆簽寫,且上開簽名筆跡亦與抗告人之筆跡不符。又系爭38紙本票上之印章與抗告人之印鑑章不符。復以,系爭38紙本票基礎之原因為合會,惟抗告人並未積欠任何會款,自毋庸對相對人負擔合會債務,抗告人業已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為此,爰依法提起抗告,求本院准將原裁定廢棄等語。
三、按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票據法第123條定有明文。再按本票執票人,依票據法第123條規定,聲請法院裁定許可對發票人強制執行,係屬非訟事件,法院就本票形式上之要件是否具備予以審查為已足,此項聲請之裁定及抗告法院之裁定,僅依非訟事件程序,以審查強制執行許可與否,並無確定實體上法律關係存否之效力,如發票人就票據債務之存否有爭執時,應由發票人提起確認之訴,以資解決(最高法院56年台抗字第714號、57年台抗字第76號判決意旨參照)。經查,本件相對人執有之如附表㈠所示之36張本票從形式上觀察,係由抗告人所簽發,並記載免除作成拒絕證書,就其形式上要件予以審查,並無不應准許強制執行之情形,參諸上揭法條規定及說明,原裁定准予如附表㈠所示之36張本票強制執行,於法並無不合。至於抗告人主張其未簽發前開本票,且兩造間無債務關係等語,涉及實體上之法律關係,應由抗告人提起確認之訴以資解決,尚非本件非訟事件所得審究,抗告意旨雖執前詞,指摘原裁定不當,求予廢棄,為無理由。
四、復按抗告,非因裁定而受不利益者,不得為之,為訴訟法上之原則,故抗告倘已失其目的,而無實益,即應認其為無理由而予駁回(最高法院87年度台抗字第555號裁定要旨參照)。本件原裁定認附表㈡之本票屬無效票據故駁回相對人之聲請,是抗告人就附表㈡之本票未因裁定而受有不利益,此部分即屬無抗告實益。從而,抗告人提起本件抗告,均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無理由,依非訟事件法第46條、第21條第
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495條之1第1項、第449條第1項、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0年9月8日
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陳怡先
法官李宗濡法官林政斌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再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9月8日
書記官張孝妃┌─────────────────────────────────────────┐│本票附表㈠:至清償日止利息按週年利率6%計算│├──┬───────┬───────┬──────┬──────┬─────┬──┤│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到期日│利息起算日│票據號碼│備考││││(新臺幣)│││││├──┼───────┼───────┼──────┼──────┼─────┼──┤│001│108年2月28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478776││├──┼───────┼───────┼──────┼──────┼─────┼──┤│002│108年2月28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738948││├──┼───────┼───────┼──────┼──────┼─────┼──┤│003│108年2月28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478789││├──┼───────┼───────┼──────┼──────┼─────┼──┤│004│108年2月28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478790││├──┼───────┼───────┼──────┼──────┼─────┼──┤│005│108年8月15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695316││├──┼───────┼───────┼──────┼──────┼─────┼──┤│006│108年8月15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695313││├──┼───────┼───────┼──────┼──────┼─────┼──┤│007│108年8月15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695315││├──┼───────┼───────┼──────┼──────┼─────┼──┤│008│108年8月15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695317││├──┼───────┼───────┼──────┼──────┼─────┼──┤│009│108年10月15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799146││├──┼───────┼───────┼──────┼──────┼─────┼──┤│010│108年10月15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799145││├──┼───────┼───────┼──────┼──────┼─────┼──┤│011│108年9月20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545846││├──┼───────┼───────┼──────┼──────┼─────┼──┤│012│108年10月15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799148││├──┼───────┼───────┼──────┼──────┼─────┼──┤│013│108年10月15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799147││├──┼───────┼───────┼──────┼──────┼─────┼──┤│014│108年12月1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749401││├──┼───────┼───────┼──────┼──────┼─────┼──┤│015│108年12月1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749403││├──┼───────┼───────┼──────┼──────┼─────┼──┤│016│108年12月1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749413││├──┼───────┼───────┼──────┼──────┼─────┼──┤│017│108年12月1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749402││├──┼───────┼───────┼──────┼──────┼─────┼──┤│018│108年12月20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361344││├──┼───────┼───────┼──────┼──────┼─────┼──┤│019│108年1月15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746015││├──┼───────┼───────┼──────┼──────┼─────┼──┤│020│108年1月15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746004││├──┼───────┼───────┼──────┼──────┼─────┼──┤│021│108年5月15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278289││├──┼───────┼───────┼──────┼──────┼─────┼──┤│022│108年1月15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746001││├──┼───────┼───────┼──────┼──────┼─────┼──┤│023│108年1月15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746002││├──┼───────┼───────┼──────┼──────┼─────┼──┤│024│108年5月15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278296││├──┼───────┼───────┼──────┼──────┼─────┼──┤│025│108年6月15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469576││├──┼───────┼───────┼──────┼──────┼─────┼──┤│026│108年6月15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469587││├──┼───────┼───────┼──────┼──────┼─────┼──┤│027│108年5月15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389377││├──┼───────┼───────┼──────┼──────┼─────┼──┤│028│106年6月15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469588││├──┼───────┼───────┼──────┼──────┼─────┼──┤│029│108年9月30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545795││├──┼───────┼───────┼──────┼──────┼─────┼──┤│030│108年9月30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545788││├──┼───────┼───────┼──────┼──────┼─────┼──┤│031│108年12月30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364698││├──┼───────┼───────┼──────┼──────┼─────┼──┤│032│108年12月30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364699││├──┼───────┼───────┼──────┼──────┼─────┼──┤│033│108年9月30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545786││├──┼───────┼───────┼──────┼──────┼─────┼──┤│034│108年12月30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364686││├──┼───────┼───────┼──────┼──────┼─────┼──┤│035│108年9月30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799134││├──┼───────┼───────┼──────┼──────┼─────┼──┤│036│108年12月30日│10,000元│未載│裁定送達翌日│CH364685││└──┴───────┴───────┴──────┴──────┴─────┴──┘┌─────────────────────────────────┐│本票附表㈡:│├──┬──────┬───────┬──────┬─────┬──┤│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到期日│票據號碼│備考││││(新臺幣)││││├──┼──────┼───────┼──────┼─────┼──┤│001│難以辨識│10,000元│未載│CH278292│駁回│├──┼──────┼───────┼──────┼─────┼──┤│002│難以辨識│10,000元│未載│CH469577│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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