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附民字第8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附民字第8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7月29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1年度附民字第81號原告 莊金榮 被告 劉柚宏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本院111年度金訴字第38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1年7月29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林柏壽
法官李宜穎法官陳力揚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7月29日
書記官吳采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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