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簡上附民字第27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簡上附民字第2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8月26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簡上附民字第27號原告 陳榆諺 被告 盧長佑 上列被告因本院109年度簡上字第227號毀棄損壞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8月26日
刑事第十六庭審判長法官戰諭威
法官張美眉法官李依達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彥蓉中華民國10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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