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1528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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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除字第152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6月17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除字第1528號聲請人 王秀敏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301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3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0年6月17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汪怡君┌──────────────────────────────────────┐│附表:100年度除字第1528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1│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02│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03│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04│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05│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06│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07│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08│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09│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10│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11│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12│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13│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14│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0年6月17日
書記官楊勝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