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附民緝字第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附民緝字第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2月17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5年度附民緝字第8號原告 謝榮裕 被告 任政翰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2月17日
刑事第十一庭審判長法官楊仲農
法官林琮欽法官洪振峰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李儀靜中華民國106年2月17日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