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勞訴字第8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2月12日
裁判案由:給付違約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勞訴字第81號原告巧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丁○○訴訟代理人丙○○訴訟代理人 陳清華 律師複代理人 洪明立 律師被告甲○○
乙○○當事人間給付違約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97年12月12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陳文爵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12月16日
書記官劉易柔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勞訴字第8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2月12日
裁判案由:給付違約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勞訴字第81號原告巧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丁○○訴訟代理人丙○○訴訟代理人 陳清華 律師複代理人 洪明立 律師被告甲○○
乙○○當事人間給付違約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97年12月12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陳文爵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12月16日
書記官劉易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