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金訴字第865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金訴字第865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2月13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金訴字第865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雲弘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追加起訴(112年度偵字第19167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本件公訴不受理。
事實及理由
一、追加起訴意旨略以:被告陳雲弘自民國110年2月起,加入由 許智倫 (綽號「小寶」)、 陳智麒 等人及其他真實姓名年籍不詳成年人共同組成之詐欺集團,並於同年0月間不詳時間地點,提供其申辦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下稱本案富邦帳戶)予許智倫及其所屬之詐欺集團成員作為人頭帳戶使用,並同時擔任提款車手之工作,負責提領或轉匯詐欺所得款項並將款項轉交許智倫或其指定之人,以獲得提領金額1%之報酬。嗣被告與本案詐欺集團成員即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三人以上詐欺取財及洗錢之犯意聯絡,先由本案詐欺集團內不詳成員,於110年0月間之某時許,以通訊軟體Telegram暱稱「ERIC」、通訊軟體LINE暱稱「白雪」向告訴人 譚妙愛 佯稱:可至「YPT交易所買賣平台」投資股票獲利云云,致告訴人陷於錯誤,而依指示於同年4月7日13時17分許,匯款新臺幣(下同)100萬元至 簡翰林 申辦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下稱台新帳戶,簡翰林所涉之幫助一般洗錢等犯行,經本院以111年審原金簡字42號判決確定)內,再經本案詐欺集團某成員於同日13時19分許,將該100萬元自前開台新帳戶轉匯至本案富邦帳戶內,被告並於同日14時8分許將上開款項提領後,將贓款交予許智倫或其指派之人,以此等製造金流斷點方式,掩飾其等詐騙所得贓款之本質及去向,並獲得1萬元之現金報酬。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及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一般洗錢罪等語。
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受理該後起訴案件之法院,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2款、第307條分別定有明文。所謂「同一案件」,乃指前後案件之被告及犯罪事實俱相同者而言,既經合法提起公訴或自訴發生訴訟繫屬,即成為法院審判之對象,而須依刑事訴訟程序,以裁判確定其具體刑罰權之有無及範圍,自不容許重複起訴,檢察官就同一事實無論其為先後兩次起訴或在一個起訴書內重複追訴,法院均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2款就重行起訴之同一事實部分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以免法院對僅有同一刑罰權之案件,先後為重複之裁判,或更使被告遭受二重處罰之危險,此為刑事訴訟法上「一事不再理原則」。而「同一案件」包含事實上及法律上同一案件,舉凡自然行為事實相同、基本社會事實相同(例如加重結果犯、加重條件犯等)、實質上一罪(例如吸收犯、接續犯、集合犯、結合犯等)、裁判上一罪(例如想像競合犯等)之案件皆屬之。
三、經查:㈠被告前因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及一般洗錢等犯行,經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1年度偵字第8453、19986、38945、46770、49919號、112年度偵字第6664、7811、7812、7813、10413、10416、17338號案件偵查終結追加起訴,並於112年7月24日繫屬於本院,由本院以112年度原金訴字第85號案件審理中(下稱前案),而該案追加起訴包含詐騙譚妙愛部分之犯罪事實(即追加起訴書附表編號9),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2年7月24日桃檢秀致112偵6664字第1129087992號函及其上本院收狀章、上開案件之追加起訴書在卷可查。
㈡又本件係於112年7月25日始繫屬本院一情,有臺灣桃園地方
檢察署112年7月25日桃檢秀致112偵19167字第1129089045號函及其上本院收狀章附卷可查。而檢察官追加起訴本件被告之犯罪事實,告訴人與前案相同,且告訴人遭詐欺集團詐騙之時間、方式、告訴人受騙後匯款至第一層帳戶(即台新帳戶)及金額、由第一層帳戶轉入之第二層帳戶(即本案富邦帳戶)、被告提領本案富邦帳戶內款項之金額均相同,故本件與前案顯為同一案件。
㈢綜上所述,檢察官就同一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依上開
規定及說明,本件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不受理判決之諭知。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2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張家維追加起訴。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3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古御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鍾宜君中華民國11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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