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7年訴字第25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9月02日
裁判案由:土地徵收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25號原告 楊宗原
徐明山 徐榮山 徐盧緣仔 共同訴訟代理人 林昱宏 律師被告內政部代表人 葉俊榮 訴訟代理人 洪郁惠
程珍惠 林易志 律師
參加人屏東縣政府代表人 潘孟安 訴訟代理人 黃偉倫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土地徵收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8年9月2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吳永宋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9月2日
書記官凃明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