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除字第42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4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2年度除字第420號聲請人 鄒大妞 (即 鄒連安 之繼承人)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載之股票,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民國一0一年度司催字第二一0六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該表所載股票無效。
理由
一、上開股票,經本院以一0一年度司催字第二一0六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一0二年二月十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2年4月30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洪文慧上列正本核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2年4月30日
書記官林佳慧┌────────────────────────┐│附表:102年度除字第420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股數││號││││├─┼──────────┼────────┼──┤│01│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68-CD-0000000-0│1000│├─┼──────────┼────────┼──┤│02│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68-CD-0000000-0│1000│├─┼──────────┼────────┼──┤│03│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69-ED-0000000-0│1000│├─┼──────────┼────────┼──┤│04│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70-ED-0000000-0│1000│├─┼──────────┼────────┼──┤│05│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70-ED-0000000-0│1000│├─┼──────────┼────────┼──┤│06│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72-PD-0000000-0│1000│├─┼──────────┼────────┼──┤│07│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73-PD-0000000-0│1000│├─┼──────────┼────────┼──┤│08│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74-PD-0000000-0│1000│├─┼──────────┼────────┼──┤│09│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75-PD-0000000-0│1000│├─┼──────────┼────────┼──┤│10│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76-PD-0000000-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