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度審訴緝字第26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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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審訴緝字第2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4月26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審訴緝字第26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許秀華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
100年度毒偵字第734號、100年度偵字第17998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02年5月8日上午11時55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4月26日
刑事庭法官呂綺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蔡紫凌中華民國10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