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金訴字第80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2月15日
裁判案由:違反證券交易法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1年度金訴字第806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周坤麟選任辯護人朱瑞陽律師被告王慧蘭選任辯護人 劉宗源 律師被告 廖玉萍 選任辯護人 廖忠信 律師被告 黃志強 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 王暐凱 被告 陳奇勝 選任辯護人 湯其瑋 律師被告 李政和 選任辯護人 王志陽 律師被告 林惠玲
卓峻瓏
陳建宏
范月琴
黃大邦 選任辯護人 張珉瑄 律師
陳澤榮 律師(解除委任)上列被告因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2月15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施育傑
法官黃弘宇法官林岷奭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慈思中華民國11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