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89年度易字第1504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1504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89年11月15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主文甲○○連續以明知為侵害著作權之物,意圖營利而交付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權,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盜版錄音帶參佰捌拾玖捲及光碟片貳佰玖拾參片均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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