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8年司催字第46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1月20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司催字第462號聲請人甲○○上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遺產分割議書。中華民國98年11月2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8年11月20日
書記官陳進楷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8年司催字第46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1月20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司催字第462號聲請人甲○○上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遺產分割議書。中華民國98年11月2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8年11月20日
書記官陳進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