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2年度上訴字第122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2年上訴字第122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10月14日

裁判案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上訴字第一二二六號
上訴人即被告甲○○選任辯護人 許芳瑞 律師右上訴人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不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三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十四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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