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480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分享 LINE Twitter 複製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480號民事裁定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1月19日裁判案由:遷讓房屋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訴字第480號上訴人 楊朝雄 以上上訴人與被上訴人 楊美美 因99年度訴字第480號返還房屋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上.同)330萬8126元,應徵第.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中華民國100.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關於訴訟標的價額核定部分.中華民國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