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8年交易字第24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7月22日
裁判案由:過失傷害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交易字第240號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伯桐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8年度偵字第4085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7月22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張佐榕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7月22日
書記官陳喬琳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8年交易字第24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7月22日
裁判案由:過失傷害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交易字第240號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伯桐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8年度偵字第4085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7月22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張佐榕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7月22日
書記官陳喬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