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六交簡字第221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3年六交簡字第221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9月20日

裁判案由:公共危險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3年度六交簡字第221號聲請人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志勝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3年度速偵字第407號),本院斗六簡易庭判決如下:
主文黃志勝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㈠核被告黃志勝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前段之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罪。
㈡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知悉飲酒後將影響辨識
周遭事物之能力及反應能力,酒後騎車對一般往來之公眾及駕駛人自身均具有高度危險性,卻仍犯下本案犯行,危及大眾行車安全,所為實有不該。又被告前於民國96年間曾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罪經法院論罪科刑(後因緩刑期滿未經撤銷者,刑之宣告已失其效力)等情,有其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存卷足參,可知本案屬被告第2次因酒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涉犯公共危險案件,上開前案距今雖有一定時日,但被告未能記取前案教訓再犯本案,仍有必要以刑罰警惕被告。參以被告本件經警測得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48毫克,酒醉程度近法定值2倍之犯罪情節。惟念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略見悔意,且被告本件係騎乘機車,危險程度較駕駛汽車者為低,幸及時為警攔查,並未肇事致他人傷亡;暨其自 陳國中 畢業、職業農、經濟狀況勉持(如速偵卷調查筆錄受詢問人欄所載)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本案經檢察官曹瑞宏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華民國113年9月20日
斗六簡易庭法官鄭苡宣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林恆如中華民國113年9月20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尿液或血液所含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或其代謝物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
四、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施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曾犯本條或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10年內再犯第1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附件: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3年度速偵字第407號被告黃志勝男41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雲林縣○○鄉○○村○○00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黃志勝自民國113年7月21日13時許起至同日14時許止,在雲林縣古坑鄉中山路之某越南小吃店飲用啤酒後,明知飲酒後不得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仍基於酒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犯意,旋騎乘車牌號碼0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行駛於道路。
嗣於同日14時30分許,行經雲林縣古坑鄉中華路與中華路25巷口時,因未按遵行方向行駛而為警攔檢盤查,並於同日14時47分許,測得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48毫克,始悉上情。
二、案經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黃志勝於警詢及偵訊中均坦承不諱,復有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古坑分駐所當事人酒精測定紀錄表、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呼氣酒精測試器檢定合格證書、駕籍查詢清單報表、車輛詳細資料報表各1份、雲林縣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影本2份、查獲現場照片4張在卷可稽,足認被告之自白與事實相符,其犯嫌堪以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公共危險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致臺灣雲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3年7月30日
檢察官曹瑞宏本件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13年8月7日
書記官吳鈺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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