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9年重訴字第46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1月29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重訴字第四六五號
原告乙○○
己○○丁○○辛○○壬○○壬○○戊○○共同訴訟代理人 黃雅萍 律師被告癸○住
庚○○住丙○○住共同訴訟代理人甲○○住被告子○○住右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二月二十二日下午二時四十分,在本院第八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二十九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翁金緞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二十九日~B法院書記官許悉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