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訴字第80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10月20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訴字第808號原告 楊雅瑩 訴訟代理人 蕭琪男 律師複代理人 朱政勳 律師被告 泰和 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國添 訴訟代理人 鄭森元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中華民國104年10月20日
民事第八庭法官林欣苑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0日
書記官黃巧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