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亡字第5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亡字第5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8月06日

裁判案由:死亡宣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亡字第58號聲請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劍股)上列聲請人聲請對失蹤人賴秀玲為死亡宣告事件,未據繳納聲請費新臺幣壹仟元。茲命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五日內繳納,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8月6日
家事法庭法官蔡玉雪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8月7日
書記官劉文松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