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725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除字第725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5月1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2年度除字第725號聲請人 徐能銀 代理人 徐昌波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251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2年4月1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2年5月16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莊訓城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2年5月16日
書記官陳俐妙┌────────────────────────────┐│附表:102年度除字第725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0-ND-000000-0│1│1000│├──┼──────────┼────────┼──┼──┤│0002│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4-ND-0000000-0│1│1000│├──┼──────────┼────────┼──┼──┤│0003│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4-ND-0000000-0│1│1000│├──┼──────────┼────────┼──┼──┤│0004│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4-ND-0000000-0│1│1000│├──┼──────────┼────────┼──┼──┤│0005│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4-ND-0000000-0│1│1000│├──┼──────────┼────────┼──┼──┤│0006│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4-ND-0000000-0│1│1000│├──┼──────────┼────────┼──┼──┤│0007│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4-ND-0000000-0│1│1000│├──┼──────────┼────────┼──┼──┤│0008│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4-ND-0000000-0│1│1000│├──┼──────────┼────────┼──┼──┤│0009│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4-ND-0000000-0│1│1000│├──┼──────────┼────────┼──┼──┤│0010│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4-NX-0000000-0│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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