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338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訴字第338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6月09日

裁判案由:袋地通行權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3386號原告 何信緯
何柏諺 共同訴訟代理人 吳榮昌 律師複代理人 王聖凱 律師被告 何基城 訴訟代理人 張順豪 律師
蔡梓詮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袋地通行權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6月9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鍾宇嫣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6月9日
書記官林政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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