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聲字第520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1月30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聲字第5205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林惠仙上列聲請人因對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6年度執聲字第362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林惠仙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柒年拾壹月。
理由受刑人林惠仙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經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其中編號1至9各罪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8月),有各該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茲檢察官依受刑人之請求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見卷附之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0條第2項、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6年11月30日
刑事第十五庭法官陳航代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黃于娟中華民國106年11月30日附表:受刑人林惠仙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9月│├────────┼───────────┼───────────┼───────────┤│犯罪日期│102年11月8日│103年2月16日│103年2月15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臺中地檢│臺中地檢││年度案號│102年度毒偵字第3038號│103年度毒偵字第598號│103年度毒偵字第598號│├─┬──────┼───────────┼───────────┼───────────┤│最│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後├──────┼───────────┼───────────┼───────────┤│事│案號│103年度訴字第64號│103年度訴字第1029號│103年度訴字第1029號││實├──────┼───────────┼───────────┼───────────┤│審│判決日期│103年4月17日│103年7月22日│103年7月22日│├─┼──────┼───────────┼───────────┼───────────┤│確│法院│中高分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定├──────┼───────────┼───────────┼───────────┤│判│案號│103年度上訴字第791號│103年度訴字第1029號│103年度訴字第1029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3年5月5日│103年8月11日│103年9月19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是│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第│││14011號(編號1至9已定│12565號(編號1至9已定│14886號(編號1至9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8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8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8月│││)│)│)│└────────┴───────────┴───────────┴───────────┘┌────────┬───────────┬───────────┬───────────┐│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5月(3次)│有期徒刑8月(3次)│├────────┼───────────┼───────────┼───────────┤│犯罪日期│102年11月1日│102年11月16日│102年11月29日││││102年12月7日│102年12月12日││││102年12月11日│102年10月16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臺中地檢│臺中地檢││年度案號│103年度偵字第5556號│103年度偵字第5556號│103年度偵字第5556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3年度上訴字第1594號│103年度上訴字第1594號│103年度上訴字第1594號││實├──────┼───────────┼───────────┼───────────┤│審│判決日期│104年1月13日│104年1月13日│104年1月13日│├─┼──────┼───────────┼───────────┼───────────┤│確│法院│中高分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3年度上訴字第1594號│104年度台上字第1261號│104年度台上字第1261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4年1月13日│104年5月7日│104年5月7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3913號(編號1至9已定應│7019號(編號1至9已定應│7020號(編號1至9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8月)│執行有期徒刑17年8月)│執行有期徒刑17年8月)│└────────┴───────────┴───────────┴───────────┘┌────────┬───────────┬───────────┬───────────┐│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10月(3次)│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1年10月(2次)│├────────┼───────────┼───────────┼───────────┤│犯罪日期│102年10月15日│102年10月19日│102年9月29日│││102年10月16日││102年9月30日│││102年10月17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臺中地檢│臺中地檢││年度案號│103年度偵字第5556號│103年度偵字第5556號│103年度偵字第5556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3年度上訴字第1594號│103年度上訴字第1594號│103年度上訴字第1594號││實├──────┼───────────┼───────────┼───────────┤│審│判決日期│104年1月13日│104年1月13日│104年1月13日│├─┼──────┼───────────┼───────────┼───────────┤│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4年度台上字第1261號│104年度台上字第1261號│104年度台上字第1261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4年5月7日│104年5月7日│104年5月7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7020號(編號1至9已定應│7020號(編號1至9已定應│7020號(編號1至9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8月)│執行有期徒刑17年8月)│執行有期徒刑17年8月)│└────────┴───────────┴───────────┴───────────┘┌────────┬───────────┐│編號│10│├────────┼───────────┤│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103年2月8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年度案號│106年度偵字第9868號│├─┬──────┼───────────┤│最│法院│臺中地院││後├──────┼───────────┤│事│案號│106年度中簡字第1742號││實├──────┼───────────┤│審│判決日期│106年9月18日│├─┼──────┼───────────┤│確│法院│臺中地院││定├──────┼───────────┤│判│案號│106年度中簡字第1742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6年10月11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619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