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8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5月16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84號公訴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5月16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高雅敏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田瑾俐中華民國96年5月16日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8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5月16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84號公訴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5月16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高雅敏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田瑾俐中華民國9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