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司催字第38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5月05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催字第385號聲請人 王豊明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提出前次申辦公示催告時之原留印鑑印文過院參辦。中華民國106年5月5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沈珮純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司催字第38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5月05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催字第385號聲請人 王豊明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提出前次申辦公示催告時之原留印鑑印文過院參辦。中華民國106年5月5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沈珮純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