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重訴字第81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9月10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重訴字第814號原告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張雲鵬 訴訟代理人 黃瓊瑩 被告潤寅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兼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楊文虎 被告 王音 之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因被告兼被告潤寅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楊文虎、被告 王音之 業已逃匿,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以108年北檢泰偵列緝字第2568號發布通緝在案,有臺灣高等法院通緝紀錄表2紙在卷可查,足認被告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為免訴訟遲延,爰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項規定,依職權命將應送達於被告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為公示送達,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9月10日
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林春鈴
法官林玲玉法官王沛元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9月6日
書記官賴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