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簡字第89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5月31日
裁判案由:妨害自由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96年度簡字第89號聲請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選任辯護人許嘉容律師上列被告因妨害自由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95年度偵字第25531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乙○○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
一、乙○○與 賴吉甫 係夫妻關係(2005年6月25日於美國加州聖地牙哥郡公證結婚),婚後乙○○單獨前往澳洲留學,嗣乙○○於95年7月間因懷疑賴吉甫與甲○○有密切之交往情形,乙○○遂於民國95年7月20日起至同年9月12日止,基於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之單一犯意,以如附表所示之時間、地點、方式及恐嚇內容,接續於澳洲、臺灣之不詳地點,多次以在甲○○行動電話語音信箱留言、傳送行動電話簡訊(由乙○○以其國外電話00000000000門號撥打至甲○○之行動電話0000000000門號)或寄發電子郵件予甲○○之方式(乙○○利用電子郵件,以帳號[email protected]寄至甲○○之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向甲○○要求其不得再繼續與賴吉甫交往之意,並以如附表所示之加害甲○○生命、身體、自由、名譽等語句之恐嚇內容,恐嚇甲○○,致甲○○在其臺北縣永和市○○路住處,接收到如附表所示之恐嚇訊息後,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其本人之安全。
二、案經甲○○訴由臺北縣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報請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由
一、訊據被告乙○○矢口否認上揭犯行,辯稱:因告訴人甲○○與其配偶賴吉甫有通姦之繼續性事實,當時其本人又在國外,為了維護夫妻家庭生活之美滿,才選擇以信件、簡訊等間接方式嚇止告訴人,係合法之正當防衛行為;況且其本人與告訴人間使用電子郵件往來時的互動良好,告訴人並沒有心生畏怖,自不構成恐嚇罪云云。經查:
(一)、上開事實,業據告訴人甲○○於警詢、偵訊及本院調查
時指訴歷歷,被告乙○○復坦承其確有上開事實欄所述之等行為,此外並有行動電話語音信箱留言譯文11紙、電子郵件內容列印紙(含譯文)2份、簡訊內容翻錄照片11張、入出境查詢資料1紙等各在卷可證(偵查卷第
18頁、19頁、22頁至第28頁、第30頁、33頁;第52頁至55頁;第66頁至第70頁、第80頁),足證被告乙○○確有如附表所示之恐嚇犯行無訛。
(二)、次按刑法上之正當防衛,係對於存在現時不法侵害之緊
急防衛情狀。查本件被告乙○○雖主張其配偶賴吉甫與告訴人甲○○有通姦行為,然依全卷現有證據資料均無從佐證上揭通姦事實,自難遽認被告確有該權利遭侵害情形;何況對於已發生之過去事實,並非現在不法之侵,自不得主張正當防衛;再者,對於未來可能或尚未發生之事實亦僅屬被告個人之臆測,尚非現時遭受不法侵害之權利,亦不得主張正當防衛;是被告所辯,顯然與正當防衛之要件未合。
(三)、再查,被告乙○○大約寄發一百多封電子郵件予告訴人
,剛開始時態度良好,並曾於95年8月時以電子郵件向告訴人道歉之前態度很兇(指95年7月恐嚇之事),但被告後來又於95年9月以電子郵件恐嚇告訴人,告訴人對於被告之恐嚇感到非常害怕,致告訴人產生精神焦慮、失眠症狀等情,已據告訴人甲○○證述綦詳(詳參本院卷第48-49頁),並有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診斷證明書乙紙在卷可佐,足證告訴人對於被告接續之恐嚇行為已達心生畏懼甚而影響生活之程度,被告所辯亦顯無可採。
(四)、綜上所述,本件事證明確,被告乙○○犯行應堪認定。
二、核被告乙○○所為,係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又本案被告所為多數行為,係基於單一恐嚇之犯意反覆、繼續為之,行為之時間密切接近,所傳送電子郵件、電話語音留言等行為,應係基於單一接續恐嚇犯意所為,屬實質上一罪。爰審酌被告因單獨在外求學,為積極維護其夫妻感情與家庭關係之健全,而以惡害之留言內容施以恫嚇之犯罪動機,暨其前無犯罪前科,素行尚稱良好,然所為對被害人造成之侵害非微,兼衡其犯罪後並未向被害人道歉,請求被害人原諒;亦未與被害人達成民事和解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如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刑法第30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96年5月31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陳坤地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林壯隆中華民國96年6月1日
附表┌──────┬────┬────┬───────────────────┐│行為時間│行為地點│行為方式│恐嚇內容│├──────┼────┼────┼───────────────────┤│95年7月20日│澳洲│行動電話│希望你自己好好想一想,一分鐘的時間,打││上午8時45分││語音留言│還是不打,因為你不打給我的話,以後我們│││││就沒完沒了了。│├──────┼────┼────┼───────────────────┤│95年7月20日│澳洲│行動電話│我只給你今天的時間,你高興就打,那是你││上午8時50分││語音留言│的權利...不過你如果把我惹毛了,到時候│││││是你求著打電話給我的。│├──────┼────┼────┼───────────────────┤│95年7月20日│澳洲│行動電話│今天12點以前,如果我沒有接到你任何的電││上午9時30分││語音留言│話,我不會再原諒你了,你以為我不能拿你│││││怎樣嗎,你錯了,我早就知道你的事情很久│││││了。既然是這樣子,你以為我可以就這樣算│││││了嗎?我不會做點什麼嗎?│├──────┼────┼────┼───────────────────┤│95年7月20日│澳洲│行動電話│不要說我沒有給你機會,你直接就打電話跟││上午9時34分││語音留言│我談,要不然事情會嚴重到妳一輩子都不會│││││忘記的。│├──────┼────┼────┼───────────────────┤│95年7月20日│澳洲│行動電話│你現在的每一個行為,都在決定妳以後的生││上午9點40分││語音留言│死,妳自己的死,妳自己的生死,看你自己│││││要怎麼決定...可以告訴你一句話,你已經│││││惹我很久了。│├──────┼────┼────┼───────────────────┤│95年7月20日│澳洲│行動電話│你要救妳自己的話你最好打,不要說我沒有││上午9時46分││語音留言│警告妳,不要說我沒有給你機會,妳覺得我│││││在開玩笑的話,妳繼續試試看,我會讓你一│││││輩子都記得這件事的...今天一過,Jerry│││││要救妳也救不了妳。聽清楚了,他要救也救│││││不了妳啊。│├──────┼────┼────┼───────────────────┤│95年7月20日│澳洲│行動電話│妳把事情已經做到底了,妳就有種他媽的回││上午9時49分││語音留言│電話...罩子放亮一點,打電話問Jerry該│││││不該主動打電話給我...不要說我沒有給妳│││││最後的警告,或為自己的前途。│├──────┼────┼────┼───────────────────┤│95年7月20日│澳洲│行動電話│徐小姐,妳如果不要名譽掃地的話,以後永││上午9時55分││語音留言│遠都別想再有一個見光的機會的話,妳就打│││││電話...妳知道嗎,我是獅子座的,妳有本│││││事來挑戰我的忍性,妳有本事挑戰我的話,│││││妳可以問Jerry我是不是可以拿妳怎麼樣,│││││而且我正在對妳怎麼樣,妳太小看我了...│││││妳不知道這樣子,妳可以讓我整的很死嗎?│├──────┼────┼────┼───────────────────┤│95年7月20日│澳洲│行動電話│聽清楚囉,沒有機會了,妳自己結束妳自己││上午10時32分││語音留言│,這個遊戲我不想再跟妳玩了,到此為止,│││││自己好自為之囉。│├──────┼────┼────┼───────────────────┤│95年8月18日│澳洲│行動電話│到那時候,妳的資料要不要給我其實那已經││上午9時48分││語音留言│是其次了,因為其實我已經跟蹤過你們,該│││││有的資料我差不多都也有。│├──────┼────┼────┼───────────────────┤│95年8月18日│澳洲│行動電話│如果妳還和Jerry在一起的話,我會把事情││上午9時56分││語音留言│弄得很大的,妳可以再試看看...事情這樣│││││子妳也沒什麼好怕的啊?如果妳願意躲在後│││││面,難道要我一輩子跟蹤妳嗎?打擾妳嗎?│││││到妳家找妳嗎?到學校找妳嗎?│├──────┼────┼────┼───────────────────┤│95年9月12日│臺灣│電子郵件│Uasabitchtomeandiwilltake││下午4時9分│││careuinabitchyway!Uwanna│││││pcacefullife,nowaynow!Umademe│││││sufferingnow,yup!Iwilldouble│││││returntoU,BITCHKEILY!UbitchKelly,│││││I'llrcmemberuandIwilldealuin│││││anunexpectcdandshockedwayinyour│││││future...I'lltakecareuandhimina│││││differentwayandnoworry.uwouldsee│││││it!│││││中文翻譯:妳對我來說只是個賤人,所以我│││││會用對待賤人的方式解決妳!妳想要有平靜│││││的生活?現在想都不用想了!妳讓我痛苦,│││││我會加倍還給妳的,賤人Kelly!在不久之後│││││,我會用讓妳驚訝的方法和妳意想不到的方│││││法解決妳!...我會用不同的方式解決妳們│││││兩個!別擔心,妳會知道的!│├──────┼────┼────┼───────────────────┤│95年9月12日│臺灣│電子郵件│Iwilldealuinadiffercnt││下午8時36分│││uncxceptedway,Ugotmewrong,and│││││also.uhavetopayforthisinthe│││││future!Ijusttoldubefore.Ihave│││││everstudylawaswell!alsoiknow│││││whatpeoplethinkverywell!both!have│││││ueverknownwhatdoesthatmean?that│││││meansIcandoeitherwayifIlike,I│││││didn'tsayIwould100%returnittou│││││bylaw,hey!Whatif,Icanmakeulose│││││anythinginthefuturenaturallybymy│││││legalway?Uwanttobemyencmy!│││││rememberit,it'surchoice!ThenU│││││wouldknowtheendwhatiswaitingfor│││││u.│││││中文翻譯:我會用妳意想不到的方式解決妳│││││的!妳不了解我!我會讓妳為此在不久的將│││││來付出代價的!我告訴過妳,我有唸過法律│││││,我知道人是如何思考的,妳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嗎?這代表我可以對妳做任何我想做的│││││事!Hey!我可沒有說我會用合法的方式來對│││││付妳!我可以用"我的合法的方式"讓妳失去│││││一切!妳想做我的敵人!記住,這是妳的選│││││擇,然後妳會知道,有什麼在等著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