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8年度嘉簡字第1524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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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8年嘉簡字第1524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2月06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8年度嘉簡字第1524號聲請人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許懿玲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8年度偵字第8747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許懿玲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及證據
一、本件犯罪事實:許懿玲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竊盜犯意,於民國108年10月30日上午8時10分許,在址設嘉義市○區○○路○○○號「頂好超市」內,趁店員疏於注意之際,徒手竊取惠康百貨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而由該店店長鍾○○所管理、持有之置物架上如附表所示之物(市價共計新臺幣《下同》971元),得手後藏置在隨身手提袋內而據為己有。嗣許懿玲結帳時,僅就置物籃內之商品進行結帳,並攜帶所竊取如附表所示之物欲離去頂好超市時,為鍾○○發現而報警處理,警方據報到場處理,起獲上開物品並調閱店內之錄影監視器畫面,因而查獲上情。
二、案經惠康百貨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鍾○○訴由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報告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三、證據名稱:㈠被告許懿玲於警詢及偵查中之供述及自白(見警卷第1至4頁、偵卷第10至背面頁)。
㈡證人即告訴代理人鍾○○於警詢時之指訴(見警卷第9至11頁)。
㈢自願受搜索同意書、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搜索扣押筆
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收據、贓物認領保管單、被害報告、損耗明細表、錄影監視畫面翻拍照片10張、採證照片1張、錄影監視器影像光碟1片(見警卷第13至21、23至28頁、末頁證物袋)。
四、論罪科刑:㈠刑法第320條第1項規定業於108年5月29日修正公布,並
於同年月31日施行。被告許懿玲本案犯行之犯罪時間在108年5月31日即新法生效後,應適用新法論處,而無庸為新舊法比較。
㈡核被告許懿玲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
㈢又被告曾於107年間因竊盜案件,經本院嘉義簡易庭以107
年度嘉簡字第979號簡易判決判處有期徒刑2月確定、107年度嘉簡字第1117號簡易判決各判處有期徒刑3月、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確定,並經本院以107年度聲字第1188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確定,於108年4月26日徒刑執行完畢出監等情,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在卷可稽(見本院卷第7至11頁),其於受有期徒刑之執行完畢後,5年以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合於刑法第47條第1項累犯要件,本院參酌司法院釋字第775號解釋意旨,審酌被告前案係故意犯有期徒刑之竊盜罪,再犯本件同一罪質之竊盜罪,足見被告具特別惡性及對刑罰反應力薄弱,且予以加重刑度,並無致生其所受刑罰超過其所應負擔罪責之情形,爰依前揭規定,予以加重其刑。
㈣爰以行為人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前已有多次竊盜罪之前科
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可參(見本院卷第7至11頁),素行非佳,不思以己力獲取所需,僅因一時貪圖小利,即竊取他人財物,漠視他人財產權益,所為實屬不該,惟念及被告犯後坦認犯行,態度尚屬良好,竊盜手段尚稱平和,所得財物價值共計971元,已發還予被害人,減輕犯罪所生損害,暨衡酌被告於警詢、偵訊時自述國中畢業之智識程度,職業別為服務業,在餐廳工作,勉持之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五、不予沒收之說明:查被告本案竊取之如附表所示之物,業經實際發還予被害人鍾○○,此有贓物認領保管單1紙附卷可憑(見警卷第19頁),依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之規定,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
六、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4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第47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七、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應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侯德人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華民國108年12月6日
嘉義簡易庭法官羅紫庭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中華民國108年12月6日
書記官曹瓊文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
┌──┬────────────┬─────┐│編號│物品名稱及數量│價格│├──┼────────────┼─────┤│1│萬歲牌柿米果杏仁小魚1包│112元│├──┼────────────┼─────┤│2│綠油精1瓶│95元│├──┼────────────┼─────┤│3│凡士林蘆薈舒緩潤膚露1瓶│239元│├──┼────────────┼─────┤│4│台南學甲虱目魚肚2盒│178元│├──┼────────────┼─────┤│5│空運挪威鮭魚(輪切)1盒│127元│├──┼────────────┼─────┤│6│台南虱目魚丸1盒│59元│├──┼────────────┼─────┤│7│金目鱸1盒│99元│├──┼────────────┼─────┤│8│吳郭魚1盒│62元│├──┴────────────┴─────┤│以上物品市價共計97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