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7年訴字第102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1月30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7年度訴字第1026號公訴人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伍秋雪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
107年度毒偵字第2376號),前因被告自白犯罪,經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後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於108年2月18日上午11時45分在本院第一法庭開庭審理,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8年1月30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吳珈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1月30日
書記官尤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