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審訴字第757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0月02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6年度審訴字第757號原告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港國際機場分公
司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丁○○被告丙○○
甲○○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96年9月1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台幣貳佰零伍萬玖仟柒佰貳拾伍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並違約金。
訴訟費用新台幣貳萬壹仟伍佰玖拾肆元由被告連帶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主張:被告丙○○於民國94年4月21日邀同被告甲○○為連帶保證人,向伊借款新台幣(下同)210萬元(分列為
200萬元及10萬元兩筆帳戶)。約定借款期間自借款日起至
114年5月6日止,利息按郵局2年期定儲利率加年息5%機動計算,並約定如遲延給付本息時,除仍依原約定利率計付遲延利息外,其逾期清償在6個月以內者,應按上開利率10%,逾期清償在6個月以上者,其超過6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計算違約金。另約定如遲延一期給付時,即喪失期限利益,全部債務視為到期。詎被告丙○○於借款後就200萬元及10萬元之款項僅分別償還至94年11月5日及95年1月
5日後即未再為清償,依約已視為全部到期。經核算結果,尚有本金1,962,389元、97,336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及違約金未為清償(違約當時之郵局2年期定儲利率為年息1.59%,加計年息5%後為6.59%)。爰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提起本訴,並聲明求為命被告連帶給付如主文第一項所示之金額之判決。
三、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四、按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借用人應於約定期限內,返還與借用物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但約定利率較高者,仍從其約定利率;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民法第474條第1項、第478條前段、第233條第1項及第250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再按稱保證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其代負履行責任之契約;保證債務,除契約另有訂定外,包含主債務之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及其他從屬於主債務之負擔,亦為民法第739條及第740條所明定。又保證債務之所謂連帶,係指保證人與主債務人負同一債務,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者而言,此觀諸民法第272條第1項規定連帶債務之文義即明,有最高法院45年台上字第1426號判例意旨可資參酌。
五、本件原告主張被告丙○○邀同被告甲○○為連帶保證人向其借款後未依約清償之事實,業據其提出借據、授信約定書、清償明細及利率變動表為證。本院依上開借款資料所載連帶保證、借款金額、清償期限、利息及違約金之約定為審核結果,確與原告所述之事實相符。又被告於相當時期受合法通知後,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或提出準備書狀就上開情事為爭執,則原告主張之事實,應可認為真實。從而,原告本於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連帶給付原告本金2,059,725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及違約金,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六、本件原告全部勝訴,其繳納之第一審訴訟費用即裁判費21,394元及公示送達登報費200元,合計21,594元,自應由被告連帶負擔。
七、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385條第1項前段、第85條第2項,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10月2日
民事第二庭
法官林紀元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96年10月2日
書記官林怡君┌──────────────────────────────────────────────────┐│附表:96年度審訴字第757號,合計2,059,725元│├──┬──────┬─────┬──────┬────────┬──────────────┬───┤│編號│應給付金額│利息起算日│利率│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計算方式│備考│├──┼──────┼─────┼──────┼────────┼──────────────┼───┤│001│1,962,389元│94.11.06│年息6.59%│94.12.07│逾期清償在6個月以內,按左開││││││││利率10%,逾期清償在6個月以││││││││上,其超過6個月部分,按左開││││││││利率20%││├──┼──────┼─────┼──────┼────────┼──────────────┼───┤│002│97,336元│95.01.06│年息6.59%│95.02.07│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