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902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除字第90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6月1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除字第902號聲請人 林金富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21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年5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3年6月16日
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劉又菁
法官張志全法官王筑萱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3年6月16日
書記官徐筱涵┌────────────────────────────────┐│附表:│├──┬─────────────┬────────┬──┬───┤│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78ND0000000-0│1│1000│├──┼─────────────┼────────┼──┼───┤│0002│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78ND0000000-0│1│1000│├──┼─────────────┼────────┼──┼───┤│0003│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4NX0000000-0│1│909│├──┼─────────────┼────────┼──┼───┤│0004│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5ND0000000-0│1│1000│├──┼─────────────┼────────┼──┼───┤│0005│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5ND0000000-0│1│1000│├──┼─────────────┼────────┼──┼───┤│0006│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5ND0000000-0│1│1000│├──┼─────────────┼────────┼──┼───┤│0007│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5ND0000000-0│1│1000│├──┼─────────────┼────────┼──┼───┤│0008│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6ND0000000-0│1│1000│├──┼─────────────┼────────┼──┼───┤│0009│亞洲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6NX0000000-0│1│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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