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單禁沒字第258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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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單禁沒字第25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6月25日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違禁物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單禁沒字第258號聲請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江柏諭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違禁物(113年度聲沒字第17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4、6、9、10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扣案如附表編號5、7、8所示之物,沒收之。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江柏諭前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業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下稱臺北地檢署)檢察官以109年度毒偵字第3377號、110年度毒偵字第1070、1071、2257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惟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7、9至10所示之物鑑驗檢出含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大麻、四氫大麻酚成分,屬違禁物,爰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聲請宣告沒收銷燬之。另附表編號8所示之物,係供被告用以施用毒品所用,爰請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規定,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刑法第40條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三、經查:㈠被告前因⒈基於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犯意,於民國
109年10月18日晚間,在新北市○○區○○街00巷00號住處,以將大麻、甲基安非他命置入玻璃球吸食器內加熱燒烤,吸食所產生煙霧之方式,施用第二級毒品大麻、甲基安非他命各1次。⒉基於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犯意,於109年6月13日晚間11時許,在臺北市信義區某處路邊,以玻璃球燒烤加熱並吸食其煙霧之方式,施用甲基安非他命1次。⒊基於施用第二級毒品之犯意,於109年3月14日採尿前回溯96小時內某時,在不詳地點,以不詳方式施用甲基安非他命1次。⒋基於施用第二級毒品之犯意,於109年11月9日21時15分許,為警採尿前回溯96小時內某時,在不詳地點,以不詳方式施用甲基安非他命及大麻各1次。被告前所犯⒈施用毒品犯行,經本院以109年度毒聲字第282號裁定送勒戒處所執行觀察、勒戒後,而於110年6月18日因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出所,另其所犯⒉至⒋部份之施用毒品犯行,係於上開觀察、勒戒執行完畢前所為,為上開觀察、勒戒效力所及,嗣經臺北地檢署檢察官以109年度毒偵字第3377號、110年度毒偵字第1070、1071、2257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有前述裁定、處分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查,堪以認定。
㈡就扣案如附表編號1、9所示之物,均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
非他命成分;附表編號3所示之物,檢出第二級毒品四氫大麻酚成分,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109年11月3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0000000號毒品鑑定書、臺北市政府警察局109年北市鑑毒字第203號鑑定書等件存卷可查(毒偵3377卷第149至150頁、毒偵1119卷第163頁),堪認屬違禁物,應依前揭規定宣告沒收銷燬。至盛裝上開物品之包裝袋,因包覆毒品,其上留有毒品之殘渣難以析離,且無析離之實益與必要,就該包裝袋亦應併予宣告沒收銷燬之。另送鑑耗損部分既已滅失,自毋庸宣告沒收銷燬,併此敘明。
㈢就扣案如附表編號2、6、10所示之物,均檢出第二級毒品甲
基安非他命成分;就附表編號4所示之物,檢出檢出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分,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109年11月3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號毒品鑑定書、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109年6月30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號毒品鑑定書存卷可按(毒偵3377卷第147至150頁、毒偵1119卷第159頁),因殘留之毒品成分難與該等物品析離,且無析離之實益與必要,上開物品應視同毒品而屬違禁物,仍應依前揭規定,宣告沒收銷燬。
㈣至扣案如附表編號5、7、8所示之物,未經鑑驗以確定其內含
有毒品成分,即難認為違禁物,然被告於偵訊時已供陳:扣案物品都是我的,都是用來施用毒品所用之物等語(毒偵3377卷第104頁),足認被告係以附表編號5、7、8所示之物供本案施用第二級毒品使用,故為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物,應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之規定,宣告沒收。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55條之36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3年6月25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鄭雁尹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涂曉蓉中華民國113年6月25日附表:
編號物品數量鑑驗結果備註1安非他命1包毛重0.36公克(含1袋2標籤),淨重0.145公克,餘重0.1448公克,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109年11月3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號毒品鑑定書2安非他命殘渣袋1個檢出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109年11月3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號毒品鑑定書3大麻膏1盒毛重2.743公克(含1盒1標籤),淨重0.293公克,餘重0.2905公克,檢出第二級毒品四氫大麻酚成分。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109年11月3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號毒品鑑定書4大麻吸食器1組檢出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分。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109年11月3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號毒品鑑定書5大麻吸食器1組未鑑定。6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109年11月3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號毒品鑑定書7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未鑑定。8大麻工具(鏟子、夾子、勺子)3支未鑑定。9安非他命2包均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臺北市政府警察局109年北市鑑毒字第203號鑑定書10安非他命玻璃球吸食器1個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109年6月30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號毒品鑑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