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除字第190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10月2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1年度除字第1900號聲請人 曾素霞 代理人 曾瓊慧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於民國111年6月24日以111年度司催字第1036號公示催告。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11年9月3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
主文。中華民國111年10月20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劉娟呈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111年10月20日
書記官廖健宏附表: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1慶誠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0086-NX-0000000-0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