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促字第2925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司促字第2925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1月06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促字第29256號債權人 陳璇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亞洲時尚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債務人之公司名稱是否有誤?並補正債務人之最新公
司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及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若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
㈡確認亞洲時尚股份有限公司是否為本件債務人?若是,補正相關釋明文件已證明對債務人之請求權存在。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6年11月6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沈珮純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6年11月6日
書記官廖日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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