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1217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訴字第1217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1月23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7年度訴字第1217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葉子聖上列被告因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檢察官追加起訴(107年度偵字第12964、13141、13341、13435、14237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本件追加起訴不受理。
理由
一、追加起訴意旨略以:被告葉子聖自民國106年底至107年1月,以1日新臺幣(下同)1,000元至5,000元不等之對價,受僱於真實姓名、年籍不詳、微信暱稱為「芝加哥小熊」之人,加入 陳君武陳忠翔 (所涉詐欺犯行,業經本院另案判決)及其他真實年籍姓名不詳等人組成之詐騙集團,擔任俗稱「車手」之工作,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聯絡,先由某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詐欺集團成員,以附表一所示之時間、方式,使附表一所示之人,陷於錯誤,分別於附表一所示時間、地點,匯款如附表一所示金額至附表一所示帳戶。再由被告葉子聖依「芝加哥小熊」之指示,分別於如附表二所示之時、地,提領如附表二所示之金額得手,因認被告葉子聖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之參與犯罪組織罪、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3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等語。
二、按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且該判決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1款、第307條分別定有明文。復按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就與本案相牽連之犯罪或本罪之誣告罪,追加起訴,刑事訴訟法第265條第1項亦有明定。是以,追加起訴須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出,倘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後始行提出,其追加即屬違背法律規定,法院自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三、經查:被告葉子聖前因詐欺等案件,經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07年度偵字第4643、5695、8622、9855、11627號提起公訴,於107年6月8日繫屬本院,由本院以107年度原訴字第19號案審理。嗣該案被告葉子聖部分業於107年12月6日言詞辯論終結,並於108年1月10日宣判,有本院刑事書記官辦案進行簿在卷可稽。揆諸上開規定,追加起訴應於本院言詞辯論終結前(即107年12月6日前)提出,然本件追加起訴案件於107年12月13日始繫屬本院,有卷附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7年12月12日新北檢兆明107偵14237字第1079006717號函上之本院收狀戳章可查,故本件追加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1款、第307條,判決如
主文。中華民國108年1月23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何燕蓉
法官周靖容法官林翊臻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10日內敘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應附繕本)。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許丞儀中華民國108年1月23日附表一:
┌──┬─────┬─────┬───────┬─────┬────────┬──────┬────────┐│編號│告訴人/被│受騙時間│詐術│匯款時間│匯款地點│匯款金額(新│匯款帳戶│││害人│││││臺幣)││││││││││││││││││││├──┼─────┼─────┼───────┼─────┼────────┼──────┼────────┤│1│ 周瑞琪 │107年1月│佯稱係其外甥女│107年1月│新北市淡水區自強│15,000元│國泰世華銀行帳號││││1日20時許│,急需10萬元周│3日11時35│路80巷口全家便利││00000000000號帳│││││轉│分│商店││戶│├──┼─────┼─────┼───────┼─────┼────────┼──────┼────────┤│2│周 王文英 │107年1月│佯稱係其姪女,│107年1月│新北市鶯歌區建國│5萬元│同上││││2日9時30│亟需10萬元周轉│3日11時21│路66號鶯歌農會││││││分許││分許││││├──┼─────┼─────┼───────┼─────┼────────┼──────┼────────┤│3│黃月形│107年1月│佯稱係其友人,│107年1月│臺北市士林區中正│15萬元│合作金庫銀行帳號││││3日10時40│亟需15萬元周轉│3日14時37│路307號1樓中國││000000000000號帳││││分許│以兌現支票│分許│信託銀行││戶│├──┼─────┼─────┼───────┼─────┼────────┼──────┼────────┤│4│ 蘇秋燕 │107年1月│佯稱係其小姑,│107年1月│新北市永和區中正│10萬元│京城銀行帳號0012││││3日11時40│急需資金周轉│3日12時21│路145號山銀行││00000000號帳戶││││分許││分許││││├──┼─────┼─────┼───────┼─────┼────────┼──────┼────────┤│5│ 林金鑾 │107年1月│佯稱係其友人吳│107年1月│臺南市永康區中華│10萬元│永豐銀行帳號1880│││(未提告)│4日10時30│太太,亟需資金│9日│路986號台新銀行││00000000號帳戶││││分許│周轉│││││├──┼─────┼─────┼───────┼─────┼────────┼──────┼────────┤│6│ 廖婕 汝│107年1月│佯稱其先前網路│107年1月│高雄市三民區大昌│16,285元│同上││││10日17時30│購物,因作業疏│10日18時許│一路258號││││││分許│失誤設為12筆訂│││││││││單,須操作自動│││││││││ 櫃員機 取消訂單│││││├──┼─────┼─────┼───────┼─────┼────────┼──────┼────────┤│7│陳嬌│107年1月│佯稱其先前網路│107年1月│苗栗縣造橋鄉平仁│7,123元│同上│││(未提告)│10日17時30│購物,因作業疏│10日18時34│路郵局││││││分許│失誤設為分期付│分許││││││││款,須取消設定├─────┼────────┼──────┼────────┤│││││107年1月│同上│4,010元│同上││││││10日18時37│││││││││分許││││├──┼─────┼─────┼───────┼─────┼────────┼──────┼────────┤│8│ 林姿伶 │107年1月│佯稱欲匯款至其│107年1月│桃園市桃園區大興│29,985元│同上│││(未提告)│10日17時44│金融帳戶,惟無│10日19時2│西路台新銀行││││││分許│法入帳,須先將│分許││││││││其帳戶內之資金├─────┼────────┼──────┼────────┤││││轉出│107年1月│同上│29,985元│同上││││││10日19時6│││││││││分許││││││││├─────┼────────┼──────┼────────┤│││││107年1月│同上│29,980元│國泰世華銀行帳號││││││10日19時15│││000000000000號帳││││││分許│││戶│││││├─────┼────────┼──────┼────────┤│││││107年1月│同上│9,980元│不詳││││││10日19時20│││││││││分許││││││││├─────┼────────┼──────┼────────┤│││││107年1月│同上│9,980元│合庫銀行帳號5595││││││10日19時22│││00000000號帳戶││││││分許││││││││├─────┼────────┼──────┼────────┤│││││107年1月│同上│29,985元│國泰世華銀行帳號││││││10日19時32│││000000000000號帳││││││分許│││戶│││││├─────┼────────┼──────┼────────┤│││││107年1月│同上│3萬元│同上││││││10日19時38│││││││││分許││││││││├─────┼────────┼──────┼────────┤│││││107年1月│同上│3萬元│中華郵政帳號0130││││││10日19時42│││00000000號帳戶││││││分許││││├──┼─────┼─────┼───────┼─────┼────────┼──────┼────────┤│9│ 范寶貝 │107年1月│佯稱係其姪女,│107年1月│新北市中和區中和│20萬元│新光銀行帳號0310││││11日10時30│亟需23萬元周轉│11日12時46│路182號││00000000號帳戶││││分許││分許││││├──┼─────┼─────┼───────┼─────┼────────┼──────┼────────┤│10│葉蘭│107年1月│佯稱雄獅旅行社│107年1月│彰化市某國泰世華│3萬元│永豐銀行帳號0010││││12日15時50│誤將其去年訂購│12日18時23│銀行││00000000號帳戶││││分許│前往大阪機票之│分││││││││資料傳至其他團├─────┼────────┼──────┼────────┤││││體訂單,須取消│107年1月│同上│3萬元│合庫銀行帳號0001│││││訂單│12日18時26│││00000000號帳戶││││││分許││││││││├─────┼────────┼──────┼────────┤│││││107年1月│同上│3萬元│彰化銀行帳號0061││││││12日18時30│││00000000號帳戶││││││分││││││││├─────┼────────┼──────┼────────┤│││││107年1月│同上│3萬元│中華郵政帳號0001││││││12日18時42│││00000000號帳戶││││││分││││││││├─────┼────────┼──────┼────────┤│││││107年1月│同上│2萬元│第一銀行帳號0000││││││12日18時47│││00000000號帳戶││││││分、18時51│││││││││分││││├──┼─────┼─────┼───────┼─────┼────────┼──────┼────────┤│11│ 高行潔 │107年1月│佯稱欲解除其先│107年1月│新北市中和區大勇│29,985元│道明銀行帳號0311│││(未提告)│12日16時28│前網路購物之分│12日18時43│街78號全聯福利中││00000000號帳戶││││分許│期付款設定│分許│心│││││││├─────┼────────┼──────┼────────┤│││││107年1月│同上│3萬元│華南銀行帳號7602││││││12日19時8│││00000000號帳戶││││││分許││││││││├─────┼────────┼──────┼────────┤│││││107年1月│同上│3萬元│合庫銀行帳號8227││││││12日19時11│││00000000號帳戶││││││分許││││├──┼─────┼─────┼───────┼─────┼────────┼──────┼────────┤│12│ 游鎮吉 │107年1月│佯稱其先前網路│107年1月│臺中市西屯區福聯│18,123元│第一銀行帳號7145││││12日17時12│購物因作業疏失│12日17時57│街23號││0000000號帳戶││││分許│,誤升等為高級│分許││││││││會員,倘欲取消│││││││││,須郵局人員協│││││││││助辦理│││││├──┼─────┼─────┼───────┼─────┼────────┼──────┼────────┤│13│ 劉秀慧 │107年1月│佯稱其先前網路│107年1月│不詳│49,999元│中華郵政帳號0351│││(未提告)│12日18時許│購物誤點選加入│12日某時│││1950號帳戶│││││會員,每月將自│││││││││動扣款1,800元├─────┼────────┼──────┼────────┤││││,須取消設定│107年1月│不詳│49,999元│第一銀行帳號7145││││││12日18時33│││0000000號帳戶││││││分許││││├──┼─────┼─────┼───────┼─────┼────────┼──────┼────────┤│14│ 李詩靜 │107年1月│佯稱其 向雅芳公 │107年1月│不詳│5,000元│華南銀行帳號7602││││12日19時許│司購物,因作業│12日20時30│││00000000號帳戶│││││疏失誤設為多筆│分許││││││││訂單,倘欲取消│││││││││,須操作自動櫃│││││││││員機│││││├──┼─────┼─────┼───────┼─────┼────────┼──────┼────────┤│15│ 陳威翔 │107年1月│佯稱其先前網路│107年1月│桃園市蘆竹區仁愛│3萬元│不詳││││12日19時37│購物,因作業疏│12日20時27│路1段3號聯邦銀││││││分許│失,誤設為代理│分許│行│││││││商,倘欲取消設├─────┼────────┼──────┼────────┤││││定,須操作自動│107年1月│桃園市蘆竹區南山│3萬元│不詳│││││櫃員機│12日20時57│路1段105號郵局││││││││分許││││││││├─────┼────────┼──────┼────────┤│││││107年1月│桃園市蘆竹區南山│3萬元│不詳││││││12日某時│路1段75號全家便│││││││││利商店│││││││├─────┼────────┼──────┼────────┤│││││107年1月│桃園市蘆竹區南山│9,000元│華南銀行帳號7602││││││12日21時29│路1段175之1號││00000000帳戶││││││分│統一便利商店│││├──┼─────┼─────┼───────┼─────┼────────┼──────┼────────┤│16│ 吳銘光 │107年1月│佯稱其先前向龍│107年1月│高雄市三民區民族│9,999元│國泰世華銀行帳號││││13日15時許│騰公司購物,誤│13日15時55│一路77號高雄地區││000000000000號帳│││││設為連續扣款12│分許│農會││戶│││││個月,須操作自│││││││││動櫃員機取消設│││││││││定├─────┼────────┼──────┼────────┤│││││107年1月│同上│7,015元│新光銀行帳號1012││││││13日16時17│││00000000號帳戶││││││分許││││├──┼─────┼─────┼───────┼─────┼────────┼──────┼────────┤│17│ 曾揚倫 │107年1月│佯稱其先前購物│107年1月│不詳│30,002元│中華郵政帳號0021││││14日16時19│,因設定錯誤,│14日17時3│││00000000號帳戶││││分許│將重複扣款,須│分許││││││││取消設定│││││││││├─────┼────────┼──────┼────────┤│││││107年1月│不詳│3萬元│同上││││││14日17時19│││││││││分許││││││││├─────┼────────┼──────┼────────┤│││││107年1月│不詳│24,000元│國泰世華銀行帳號││││││14日17時41│││000000000000號帳││││││分許│││戶│├──┼─────┼─────┼───────┼─────┼────────┼──────┼────────┤│18│ 陳心緹 │107年1月│佯稱其先前網路│107年1月│新北市中和區泰和│7,123元│同上││││14日17時5│購物,因取貨時│14日17時46│街6號郵局││││││分許│店員操作錯誤,│分許││││││││誤設為廠商,將├─────┼────────┼──────┼────────┤││││連續扣款36期,│107年1月│同上│29,985元│臺灣中小企銀帳號│││││須取消設定│14日18時13│││00000000000號帳││││││分許│││戶│││││├─────┼────────┼──────┼────────┤│││││107年1月│同上│3萬元│國泰世華銀行2375││││││14日18時47│││00000000號帳戶││││││分許││││├──┼─────┼─────┼───────┼─────┼────────┼──────┼────────┤│19│ 趙婉菁 │107年1月│佯稱其先前網路│107年1月│宜蘭縣宜蘭市 中山 │29,989元│中華郵政帳號0101││││14日18時許│沖洗照片尚未付│14日20時46│路郵局││00000000號帳戶│││││款,須操作自動│分許││││││││櫃員機付款├─────┼────────┼──────┼────────┤│││││107年1月│宜蘭縣宜蘭市 某華 │29,985元│同上││││││14日20時57│南銀行││││││││分許││││││││├─────┼────────┼──────┼────────┤│││││107年1月│宜蘭縣宜蘭市某第│29,985元│同上││││││14日21時3│一銀行││││││││分許││││││││├─────┼────────┼──────┼────────┤│││││107年1月│同上│19,985元│彰化銀行帳號9332││││││14日21時8│││00000000號帳戶││││││分許││││││││├─────┼────────┼──────┼────────┤│││││107年1月│同上│9,985元│同上││││││14日21時11│││││││││分許││││││││├─────┼────────┼──────┼────────┤│││││107年1月│同上│29,985元│華南銀行帳號3232││││││14日21時13│││00000000號帳戶││││││分許││││││││├─────┼────────┼──────┼────────┤│││││107年1月│同上│29,985元│中華郵政帳號0141││││││14日21時16│││00000000號帳戶││││││分許││││││││├─────┼────────┼──────┼────────┤│││││107年1月│宜蘭縣宜蘭市中山│16,002元│大眾銀行帳號1682││││││15日16時31│路郵局││00000000號帳戶││││││分許││││├──┼─────┼─────┼───────┼─────┼────────┼──────┼────────┤│20│ 歐倩宜 │107年1月│佯稱其先前網路│107年1月│不詳│29,989元│國泰世華銀行帳號││││14日19時許│購物,誤輸入8│14日某時│││000000000000號帳│││││筆訂單,將連續││││戶│││││扣款,須取消訂├─────┼────────┼──────┼────────┤││││單│107年1月│不詳│10,123元│臺灣中小企銀帳號││││││14日某時│││00000000000號帳│││││││││戶│││││├─────┼────────┼──────┼────────┤│││││107年1月│不詳│29,985元│彰化銀行帳號9332││││││14日某時│││00000000號帳戶││││││││││││││├─────┼────────┼──────┼────────┤│││││107年1月│不詳│8,985元│同上││││││14日某時││││├──┼─────┼─────┼───────┼─────┼────────┼──────┼────────┤│21│ 劉政蓮 │107年1月│佯稱係便宜旅遊│107年1月│苗栗縣頭份市和平│29,985元│中華郵政帳號0101││││14日20時15│網客服人員,因│14日20時56│路102號頭份郵局││00000000號帳戶││││分許│工作人員疏失,│分許││││││││誤將其升級為高├─────┼────────┼──────┼────────┤││││級會員│107年1月│苗栗縣頭份市中華│29,985元│同上││││││14日21時12│路932號土地銀行││││││││分許││││││││├─────┼────────┼──────┼────────┤│││││107年1月│同上│29,985元│中華郵政帳號0141││││││14日21時14│││00000000號帳戶││││││分許││││││││├─────┼────────┼──────┼────────┤│││││107年1月│同上│29,985元│華南銀行帳號5141││││││14日21時21│││00000000號帳戶││││││分許││││││││├─────┼────────┼──────┼────────┤│││││107年1月│同上│29,985元│華南銀行帳號3232││││││14日21時22│││00000000號帳戶││││││分許││││││││├─────┼────────┼──────┼────────┤│││││107年1月│同上│29,985元│台新銀行帳號││││││14日21時27│││000000000000號帳││││││分許│││戶│└──┴─────┴─────┴───────┴─────┴────────┴──────┴────────┘附表二:葉子聖提領時地一覽表┌───┬───────┬───────────────┬─────┬───────────┐│編號│提領時間│提領地點│提領金額│提領帳戶│││││(新臺幣)││├───┼───────┼───────────────┼─────┼───────────┤│1│107年1月3│新北市○○區○○路○○○號│共65,000元│國泰世華銀行帳號│││日12時│││00000000000號帳戶│├───┼───────┼───────────────┼─────┼───────────┤│2│107年1月3│新北市○○區○○路○○○號│2萬元│京城銀行帳號│││日13時32分│││000000000000號帳戶│├───┼───────┼───────────────┼─────┼───────────┤│3│107年1月3│新北市○○區○○路○○○號│3萬元│同上京城銀行帳戶│││日13時37分││││├───┼───────┼───────────────┼─────┼───────────┤│4│107年1月4│新北市○○區○○路0段0號│3萬元│合作金庫銀行帳號│││日14時51分│││000000000000號帳戶│├───┼───────┼───────────────┼─────┼───────────┤│5│107年1月9│新北市○○區○○路○○○號│10萬元│永豐銀行帳號│││日15時10分│││000000000000號帳戶│├───┼───────┼───────────────┼─────┼───────────┤│6│107年1月9│新北市○○區○○路○○○號│2萬5千元│同上永豐銀行帳戶│││日15時12分││││├───┼───────┼───────────────┼─────┼───────────┤│7│107年1月10│桃園市○○區○○路○○○號│16,005元│同上永豐銀行帳戶│││日18時23分││││├───┼───────┼───────────────┼─────┼───────────┤││8│107年1月10│桃園市○○區○○街○○○號│11,005元│同上永豐銀行帳戶│││日18時49分││││├───┼───────┼───────────────┼─────┼───────────┤│9│107年1月10│桃園市○○區○○街○○號│共60,015元│同上永豐銀行帳戶│││日19時9分││││││、10分、11││││││分││││├───┼───────┼───────────────┼─────┼───────────┤│10│107年1月12│桃園市○○區○○路○○○號、新北│共89,925元│新光銀行帳號│││日0時12分│市○○區○○路○○○號││000000000000號帳戶│││至同日15時││││││24分││││├───┼───────┼───────────────┼─────┼───────────┤│11│107年1月12│桃園市○○區○○路0段000號、│共170,000│國泰世華銀行帳號│││日11時45分│桃園市○○區○○路0段000號、│元│000000000000號帳戶│││至翌日16時│新北市○○區○○路○○○號、216│││││11分│號、宜蘭縣○○市○○路○○號、宜││││││蘭縣○○市○○路○段○○巷○號│││├───┼───────┼───────────────┼─────┼───────────┤│12│107年1月12│新北市○○區○○路○○○號1樓│18,000元│第一銀行帳號│││日18時3分│││000000000000號帳戶│││許││││├───┼───────┼───────────────┼─────┼───────────┤│13│107年1月12│新北市○○區○○路○○○號1樓│共4萬元│同上第一銀行帳戶│││日18時41分││││││、42分││││├───┼───────┼───────────────┼─────┼───────────┤│14│107年1月12│新北市○○區○○路○○號│共3萬元│同上第一銀行帳戶│││日18時49分│││││││、50分││││├───┼───────┼───────────────┼─────┼───────────┤│15│107年1月12│新北市○○區○○路○○號│9,000元│同上第一銀行帳戶│││日18時59分││││││許││││├───┼───────┼───────────────┼─────┼───────────┤│16│107年1月12│新北市○○區○○路○○○號│20,005元│華南銀行帳號│││日19時14分││10,005元│000000000000號帳戶│││15分、16分││12,005元││├───┼───────┼───────────────┼─────┼───────────┤│17│107年1月12│新北市○○區○○路○○○號│9,005元│同上華南銀行帳戶│││日19時27分││17,005元││││許││││├───┼───────┼───────────────┼─────┼───────────┤│18│107年1月12│新北市○○區○○路○○○號│8,005元│同上華南銀行帳戶│││日19時42分││││││許││││├───┼───────┼───────────────┼─────┼───────────┤│19│107年1月12│新北市○○區○○路○○○○○號│5,000元│同上華南銀行帳戶││││日20時43分││││││許││││├───┼───────┼───────────────┼─────┼───────────┤│20│107年1月12│新北市○○區○○路○○○號│9,005元│同上華南銀行帳戶│││日21時34分││││├───┼───────┼───────────────┼─────┼───────────┤│21│107年1月14│宜蘭縣○○鎮○○路○○號、 公正 路│共60,002元│中華郵政帳號│││日16時33分│197號、興東路8之1號││000000000000號帳戶│││至17時43分││││├───┼───────┼───────────────┼─────┼───────────┤│22│107年1月14│宜蘭縣○○鎮○○路○○○號、公正│共100,035│台灣中小企銀帳號│││日17時45分│路197號、興東路8之1號、公正│元│000000000000號帳戶│││至19時25分│路93號│││││許││││├───┼───────┼───────────────┼─────┼───────────┤│23│107年1月14│宜蘭縣○○鎮○○路○○○號、公正│101,000元│國泰世華銀行帳號│││日18時09分│路197號、157號、119號、公正││000000000000號帳戶│││至20時22分│路157、119號、中正路165號│││││許││││├───┼───────┼───────────────┼─────┼───────────┤│24│107年1月14│宜蘭縣○○鎮○○路○○○號及民權│60,020元│華南銀行帳號│││日21時21分│路39號││000000000000號帳戶│││至21時27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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