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93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9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9月11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936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訂於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下午二時整,於本院第三法庭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9月11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包梅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李淑秋中華民國9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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