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96年度雄簡調字第254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太子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乙○○
  相 對 人 皇家貴賓大廈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丁○○
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雄簡調字第254號給付服務費事件於中華民
國96年5月25日上午12時8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調
解室一調解爭議:
  法 官 劉惠娟
  書記官 何承育
朗讀案由:
聲請人代理人 甲○○ 到
聲請人代理人 乙○○ 到
相 對 人 丁○○ 到
調 解委員  薛清正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調解委員
  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調解委員:薛清正
  報知法官。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聲請人
  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96年6月30日前給付聲請人新臺幣捌萬參仟
  元。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6  年  5  月  24  日
           書記官 何承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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