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58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1年訴字第58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1月08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訴字第586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羅健樺上列被告因偽造私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0年度偵字第20227號),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月8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法官林蕙芳
法官何宇宸法官陳彥年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佩諭中華民國102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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