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司票字第500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0月07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票字第5006號聲請人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嚴凱泰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圓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陳燕芬 、葉豐瑞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請提出圓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發票時之登記資料,以證明當時之法定代理人為陳燕芬。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2年10月7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素妃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