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1年上訴字第129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9月29日
裁判案由:洗錢防制法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1年度上訴字第1298號上訴人即被告 林佑信 選任辯護人 張明維 律師(法律扶助)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不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0年度金訴字第73號,中華民國110年12月30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1年9月29日
刑事第二十五庭審判長法官邱滋杉
法官劉兆菊法官黃翰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邱鈺婷中華民國111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