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631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9年訴字第631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2月22日

裁判案由:給付票款等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9年度訴字第631號原告 宗誠 企業行法定代理人 李農振 訴訟代理人 王漢 律師被告正佳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廖凱英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9年12月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參佰玖拾捌萬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十五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第一項於原告以新臺幣壹佰參拾貳萬陸仟元供擔保後,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參佰玖拾捌萬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起訴主張略以:原告為被告之下游包商,原告於民國10
8年間起向被告承攬「雲林縣大埤及斗南等汰換管線工程」、「梅山鄉半天村半天寮供水延管工程(管線)」中的混凝土工項,被告為此先後開立如附表所載9張支票(下稱系爭支票)交付原告,共新臺幣(下同)398萬元,以支付部分工程款,詎料,系爭支票於109年8月31日後陸續到期,原告持系爭支票前往銀行請求付款,卻遭銀行以被告存款不足及拒絕往來為由拒絕付款,原告急於聯繫被告,卻未獲結果,為此,依票據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票款,兩造間之票據原因關係則為承攬關係,並聲明:㈠如主文第1項所示。㈡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三、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四、本院之判斷:㈠本件原告主張之事實,已據其提出系爭支票影本及退票理由
單各9紙為證,並有桂田實驗室試驗明細資料、發票4張在卷可憑,核屬相符,被告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之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爭執,亦未提出書狀為反對之陳述,依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之規定,應視同自認,原告主張自堪信為真實。
㈡按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發票人應照支票
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執票人向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起之利息,如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六釐計算,票據法第5條、第126條、第133條分別定有明文。系爭支票付款提示日均在起訴狀繕本送達前,本件原告減縮利息起算日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算,核無不合,查本件起訴狀繕本於109年11月14日發生寄存送達效力,有送達回證附卷可憑(見本院卷第15頁),故原告本於票據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票款3,980,000元,及自109年11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核屬有據,應予准許,爰判決如主文第1項所示。
五、原告陳明願供擔保,聲請宣告假執行,經核並無不合,爰酌定相當擔保金額准許之。並依職權酌定被告供相當擔保金後得免為假執行。
六、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中華民國109年12月22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洪儀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須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2日
書記官鄭夙惠┌─────────────────────────────────────────────────┐│附表:109年度訴字第631號│├─┬───────────┬───────────┬───────────┬───────────┤│編│發票日│金額(新臺幣)│支票號碼│退票日││號│(民國)││││├─┼───────────┼───────────┼───────────┼───────────┤│00│109年8月31日│300,000元│AH0000000│109年8月31日││1│││││├─┼───────────┼───────────┼───────────┼───────────┤│00│109年9月5日│450,000元│AH0000000│109年9月14日││2│││││├─┼───────────┼───────────┼───────────┼───────────┤│00│109年9月15日│400,000元│AH0000000│109年9月15日││3│││││├─┼───────────┼───────────┼───────────┼───────────┤│00│109年9月5日│300,000元│AH0000000│109年9月7日││4│││││├─┼───────────┼───────────┼───────────┼───────────┤│00│109年9月20日│480,000元│AH0000000│109年9月21日││5│││││├─┼───────────┼───────────┼───────────┼───────────┤│00│109年9月15日│500,000元│AH0000000│109年9月15日││6│││││├─┼───────────┼───────────┼───────────┼───────────┤│00│109年9月15日│500,000元│AH0000000│109年9月15日││7│││││├─┼───────────┼───────────┼───────────┼───────────┤│00│109年10月31日│550,000元│AH0000000│109年11月2日││8│││││├─┼───────────┼───────────┼───────────┼───────────┤│00│109年10月31日│500,000元│AH0000000│109年11月2日││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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