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5年度簡上字第13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5年簡上字第13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1月06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簡上字第137號上訴人 蕭世雄 被上訴人 黃志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6年1月6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張郁昇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1月6日
書記官楊意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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